收到房屋拆遷補償決定不滿意2025,拆遷選了房子不滿意可以在換補償款嗎,可以。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因此,如果在拆遷過程中,被征收人最初選擇了房屋產權調換,但隨后對所選
可以。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因此,如果在拆遷過程中,被征收人最初選擇了房屋產權調換,但隨后對所選房屋不滿意,理論上可以改為選擇貨幣補償。
具體操作上,被征收人應與負責拆遷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或相關部門進行協商,明確表達改為貨幣補償的意愿。雙方將依據被征收房屋的價值,以及可能已發生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共同確定應支付的貨幣補償金額。
然而,實際能否成功改為貨幣補償,還會受到當地具體政策、拆遷進度、資金狀況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因此,建議被征收人在做出決定前,充分了解并咨詢相關政策和法律意見,以確保自身權益得到最大化保障。
政府為了城市規劃,開發商為了商業規劃等,一般看到好的地就會想盤下來,并會給被拆遷地居民的損失進行補償。確定拆遷補償時,將根據拆遷方與被拆遷方協商,而往往被拆遷的一方處于弱勢,怎么讓地補償的方案通常由拆遷方提出,所以一旦對拆遷補償不滿意最好是及時采取措施維權。實際中,對拆遷補償不滿意的要按照以下處理:首先,先不要簽訂任何拆遷安置協議。因為拆遷安置協議屬于合同,一旦基于自主的意思簽訂之后,意味著雙方都要受契約的限制,即使事后反悔,到時候可能還得承擔違約責任,最終將導致得不償失的后果。所以,既然對拆遷不滿意,那么建議現在最好不要簽訂任何拆遷安置協議。其次,提起行政裁決或行政復議,重新制定拆遷補償方案。實踐中,如果對政府提出的拆遷補償不滿意,那么可以及時提起行政裁決或行政復議,一般地,要在拆遷補償作出之日起60日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并且,在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以提出重新制定拆遷補償方案,還可以從中提出自己的主張。最后,可以至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一般來說,如果是跟開發商因拆遷補償起糾紛的,那么便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賠償糾紛。不過,即使是跟政府部門起的糾紛,也可以通過起訴處理。綜上所述,在拆遷糾紛中請律師的話,代理律師是可以和政府打官司的,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識給當事人爭取最大的拆遷利益。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法律分析:不滿意房屋拆遷補償款,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
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
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拆遷人依照本條例規定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一、房子被拆了,補償不合理怎么辦1、房子被拆了,補償不合理處理方法如下:(1)一般情況下,如果對拆遷補償不滿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協調;(2)如果協調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進行裁決;(3)如果是非正常拆遷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資料至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害并賠償損失。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二、房屋拆遷補償方式有什么房屋拆遷補償方式如下:1、選擇貨幣補償的,補償協議應當包括貨幣補償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內容;2、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補償協議應當明確實行調換的房屋的價格、結構、面積、位置以及差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等內容;3、其他需要在補償協議中列明的內容,補償協議至少一式兩份,自己保留一份原件;4、協議中需要明確搬遷費用。如果提供周轉用房的,要明確周轉用房的相關信息;如果是讓被拆遷人自己租房的,需要列明臨時安置補助費數額、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
法律分析:如果認為拆遷補償不滿意,要提高拆遷補償,需要注意以下幾點:首先、在沒有談攏補償之前,一定不能簽訂拆遷補償協議,一旦簽字,后面就無法再進行維權。其次、收集好證據和材料。再次,跟拆遷方協商談判。最后,協商不成功的情況下,建議主動采取措施,走法律程序維權爭取。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不滿意房屋拆遷補償款,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拆遷人依照本條例規定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收到房屋拆遷補償決定不滿意怎么辦
●收到房屋拆遷補償決定不滿意可以退嗎
●拆遷補償方案不滿意怎么辦
●收到房屋拆遷補償決定不滿意如何處理
●拆遷賠償不滿意怎么辦
●拆遷款不滿意
●拆遷簽字了和補償款到位了房子也被拆了不滿意怎么辦
●房屋拆遷補償不合理怎么辦?
●拆遷補償簽字后發現不合理怎么辦
●對拆遷補償決定不服的該怎么辦
●拆遷選了房子不滿意可以在換補償款嗎合法嗎
●拆遷選了房子不滿意可以在換補償款嗎合法嗎
●拆遷選的房不滿意可以放棄重新選房嗎
●拆遷選房不滿意怎么辦
●拆遷房子選擇不適合可以換嗎
●拆遷不滿意可以不拆嗎
●拆遷不滿意該怎么辦
●拆遷選好了的房子可以退嗎
●拆遷不想要房子了,可以換成錢嗎
●拆遷不滿意找誰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收到房屋拆遷補償決定不滿意可以退嗎,拆遷款不滿意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于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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