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清單2025,征遷安置人員明細清單,征遷安置人員的明細清單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被征收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地址和類型。建筑面積和房屋結構。二、補償內容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這通?;诜课莸脑u估價值來確定。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
征遷安置人員的明細清單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征收房屋的基本信息
房屋地址和類型。
建筑面積和房屋結構。
二、補償內容
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這通常基于房屋的評估價值來確定。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包括搬遷費用和臨時安置費用。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如果被征收房屋用于商業目的,征收可能導致停產停業,因此會產生相應的補償。
三、補償方式和支付時間
補償方式:可能是一次性支付,也可能是分期支付。
支付時間:明確補償款項的支付時間。
四、其他相關費用
可能包括過渡期租金補償、獎勵性補償費等。
五、證明材料
附上相關的證明材料,如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評估報告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征遷安置明細清單可能會因地區和項目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在制定明細清單時,應參考當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并確保清單的合法性和準確性。
此外,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因此,在明細清單中,也可能包括這部分的內容。
總的來說,征遷安置人員的明細清單是一份詳細的記錄,用于確保被征遷方能夠獲得合理且公正的補償。在制定和審核這份清單時,應當謹慎并遵循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法律分析:有。被拆遷人是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所有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使用人。被拆遷人可以是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人,即所有人;也可以是對房屋享有合法使用權的人,即使用人;還可以是對房屋享有共有權的人,即共有權人。
法律依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七條 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
(四)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五)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
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經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第八條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同時,應當將房屋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以房屋拆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和拆遷人應當及時向被拆遷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第九條 拆遷人應當在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范圍和拆遷期限內,實施房屋拆遷。
需要延長拆遷期限的,拆遷人應當在拆遷期限屆滿15日前,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延期拆遷申請;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延期拆遷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給予答復。
第十條 拆遷人可以自行拆遷,也可以委托具有拆遷資格的單位實施拆遷。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不得作為拆遷人,不得接受拆遷委托。
被征地拆遷戶家庭應安置人口的認定以征地補償公告發布之日在冊的戶籍人口為準。有特殊情形的,也可納入被拆遷戶應安置人員。
被拆遷戶家庭應安置人口的認定以征地補償公告發布之日在冊的戶籍人口為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納入被拆遷戶應安置人員:
1.與被拆遷人系直系血親關系的,因征地農轉非遷出,戶籍未在本拆遷人戶內的家庭成員,但仍在被拆遷戶家庭居住的。
2.與被拆遷人系直系血親關系,從本集體經濟組織應征入伍的現役義務兵和初級士官。
3.與被拆遷人系直系血親關系,因升學遷出被征地的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畢業后未被行政、事業和國有企業聘用,且實際居住在被拆遷人家庭內的家庭成員。
4.原為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現正在服刑人員。
5.原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且獲得了宅基地使用權后,因“經濟戶口”或“自理口糧戶口”遷出后未被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聘用,且實際居住在被拆遷人家庭內的家庭成員。
6.與被拆遷人系夫妻關系且在他處無住房或宅基地的家庭成員。
7.被拆遷戶家庭中的“輪換工”(國家政策確認)退休人員可納入被拆遷戶家庭應安置人口。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征地拆遷流程
一、用地單位(拆遷人)取得征地以及規劃等批準文件,然后經申請由區縣建委發布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公告征地拆遷,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準征用集體土地的批復;
二、拆遷人擬定、報批、公布拆遷實施方案:
征地拆遷的,實施方案報區縣建委批準。
拆遷實施方案應當在區縣建委發布拆遷公告之日前(含拆遷公告發布當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日。
三、拆遷人向區縣建委申請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四、區縣建委審核發證,并發布拆遷公告。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在征地拆遷過程中住改非這一類房屋如何認定
在認定“住改非”時,我們需要從多個方面進行綜合考量,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依據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衛生許可證等。上述證件通常能直觀地反映出生產經營主體和地點,可以直接認定房屋的實際用途。此處應注意:當登記注冊地和實際經營地不一致時,應當以實際經營地為準。
第二、完稅憑證。通常而言,生產經營與納稅相伴隨,有完稅憑證(免稅單位應當提供免稅證明)可以說明有生產經營活動,從事著生產經營活動的住房當然屬于“住改非”。
第三、租賃手續。對外出租的房屋,提供租賃協議、開出的發票類票據、納稅憑證等。
第四、房屋實際使用現狀。有些房屋雖然沒有辦理相關證照,但確實用作了辦公或生產經營;而有的房屋,盡管證照登記地就在該房屋內,卻沒有在此辦公或生產經營。前者應視同“住改非”,后者則不能享受“住改非”待遇。
第五、經營時間。實踐中由于商用房的補償普遍高于住宅的補償,因而在事先得到消息的情況下,為了獲得更多的補償,有些被征收人臨時將住宅改作生產經營,此類房屋不能要求按照“住改非”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征求意見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修改的情況及時公布。
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數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法律依據:
法律分析: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最后有幾點需要溫馨提醒:
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
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
有。被拆遷人是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所有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使用人。被拆遷人可以是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人,即所有人;也可以是對房屋享有合法使用權的人,即使用人;還可以是對房屋享有共有權的人,即共有權人。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七條 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
(四)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五)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
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經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第八條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同時,應當將房屋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以房屋拆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和拆遷人應當及時向被拆遷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第九條 拆遷人應當在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范圍和拆遷期限內,實施房屋拆遷。
需要延長拆遷期限的,拆遷人應當在拆遷期限屆滿15日前,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延期拆遷申請;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延期拆遷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給予答復。
第十條 拆遷人可以自行拆遷,也可以委托具有拆遷資格的單位實施拆遷。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不得作為拆遷人,不得接受拆遷委托。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包括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內容,具體內容為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批準用途、征地所有權人、征地位置、地類面積、征地安置途徑、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一、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流程是什么
1、發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縣級或市級國土資源部門實施。2、征詢村民意見。3、實地調查與登記。4、一書四方案。5、張貼征地公告。6、張貼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7、報批征地補償安置方案。8、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9、土地補償登記。10、實施征地補償與土地交付。
二、拆遷前政府要公開的信息包括哪些
一、征地批文,具體包括:
1、由國務院或省級政府依法批準用地的批復性文件。
2、地方政府轉發國務院批準用地的文件。
二、征地告知書,包括:
征地告知書,以及履行征地報批前程序的相關證明材料。
三、一書四方案,包括:
1、市、縣政府,用地報批時擬定的“一書、四方案”,包括:
建設用地項目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
2、城市建設用地,為“一書、三方案”,即:
建設用地項目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
四、征地公告,包括:
征地獲批后實施的征地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等有關材料。
如果被拆遷人在征收時未能見到上述公告內容,均有權向政府依法申請信息公開,要求征地機關向其公開征地相關信息。
三、農村耕地征用標準是什么?
農村耕地征地程序及流程:
1、辦理用地申請:用地單位需要征用土地進行項目建設的,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區縣國土房管局提交相關文件、資料,提出用地申請。
2、擬定征地方案: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用地單位提出的用地申請后,應自申請之日起30日內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審查:國土房管局根據各項征地相關方案編制建設項目呈報說明書,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審核。
4、征地審核與批復:行政主管部門收到建設項目呈報說明書和有關方案后,對文件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應當在5日內報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應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
6、制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區縣國土房管局根據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補償登記情況,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7、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有關人民政府的國土房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補償安置的實施:區縣國土房管局應當依照征地補償、安置費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支付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9、頒發建設用地批準書。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
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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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褚安璇
內容審核:馮立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