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構成2025,非法批準征收土地罪的犯罪構成界定,非法批準征收土地罪的犯罪構成界定:(一)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二)犯罪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三)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機關的正常活動;(四)在
非法批準征收土地罪的犯罪構成界定:
(一)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二)犯罪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三)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機關的正常活動;
(四)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收土地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百一十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非法批準征收土地罪的構成是:主觀方面是故意;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客觀方面是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收土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百一十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1、非法批準征用基本農田10畝以上的;2、非法批準征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30畝以上的;3、非法批準征用其他土地50畝以上的;4、雖未達到上述數量標準,但造成有關單位、個人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者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或者植被遭到嚴重破壞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 第一條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非法批準征用基本農田10畝以上的;2、非法批準征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30畝以上的;3、非法批準征用其他土地50畝以上的;4、雖未達到上述數量標準,但造成有關單位、個人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者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或者植被遭到嚴重破壞的;5、非法批準征用土地,影響群眾生產、生活,引起糾紛,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6、非法批準征用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分別或者合計10畝以上的;7、非法批準征用其他林地20畝以上的;8、非法批準征用林地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者造成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分別或者合計5畝以上或者其他林地10畝以上毀壞的;9、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非法批準征用土地罪的判刑規定是:如果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一十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中非法批準征用土地罪的立案標準:1、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基本農田10畝以上的;2、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30畝以上的;3、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其他土地50畝以上的;4、雖未達到上述數量標準,但造成有關單位、個人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等情形的。【法律依據】《刑法》第四百一十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非法批準征收土地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機關的正常活動以及其他有關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徇私舞弊行為使國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順利實施受到嚴重干擾,損害了國家土地管理、城市規劃機關的威信,損害了國家和人民利益。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土地。土地是我們賴以生存的自然資源,國有土地是社會主義全民所有的公共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違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的行為,造成國家土地資源的浪費,可耕地面積減少,使國家土地使用收益大量流失。
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情節嚴重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主要是指在各級政府中的主管人員,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部門的工作人員。
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是出于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徇私舞弊行為是違反有關法律規定的,明知自己行為可能產生的后果,而對這種后果的發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態度。行為人的犯罪動機是徇私,有的是為了貪圖錢財等不法利益,有的是因礙于親朋好友情面而徇私舞弊,有的是出于報復或嫉妒心理而徇私舞弊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一十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一十一條? 海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放縱走私,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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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使用國家征收的土地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姜芮盈
內容審核:劉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