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違法強拆,怎么樣知道是違法強拆2025,怎么知道政府強拆民宅是否合法,判斷政府強拆民宅是否合法,主要取決于以下幾個方面的法律規定和程序是否得到嚴格遵守:一、法律依據政府強制拆遷必須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判斷政府強拆民宅是否合法,主要取決于以下幾個方面的法律規定和程序是否得到嚴格遵守:
一、法律依據
政府強制拆遷必須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等。這些法律明確規定了政府在進行強制拆遷時需要遵循的程序和條件。
二、拆遷程序
在強制拆遷前,政府應當向被拆遷人發出拆遷通知,并明確拆遷的理由、依據和拆遷期限。
被拆遷人有權對拆遷決定提出異議,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如果被拆遷人在法定期限內不提出異議,應當履行拆遷義務,自行拆除建筑物。若被拆遷人拒絕自行拆除,政府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拆遷條件
政府強制拆遷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如被拆遷的建筑物必須存在違法行為,如非法占用土地、違反城鄉規劃等。對于合法的建筑物,政府不得隨意進行強制拆遷。
四、拆遷過程中的權利保障
在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享有陳述權、申辯權,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如果因政府違法實施行政強制而受到損害,被拆遷人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綜上所述,判斷政府強拆民宅是否合法,需要綜合考慮法律依據、拆遷程序、拆遷條件以及拆遷過程中的權利保障等多個方面。如果政府在強制拆遷過程中嚴格遵守了相關法律法規和程序,且拆遷條件合法,那么該強制拆遷行為就是合法的。反之,如果政府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和程序,或者拆遷條件不合法,那么該強制拆遷行為就是違法的。
政府強拆房屋如果有違法行為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強拆是否合法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決定,首先負責拆遷的行政機關要與被拆遷方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請行政訴訟,如果既不復議也不訴訟的,并且需要被強制拆遷的建筑是可以強制拆遷的。 擴展資料:一、政府強行拆房子是否違法分情況討論,比如,對于以下情況,允許下列機關強行拆房子:(一)對于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組織強拆。(二)對于作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經人民法院裁定準予組織強拆。(三)符合《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的情況。(四)對于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已作出征收補償決定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經過司法訴訟,已產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組織強拆。除以上機關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實施房屋強拆。二、合法的政府強制拆遷手續和強制拆遷執行條件如下:(一)房屋行政強制拆遷申請書;(二)裁決調解筆錄和裁決書;(三)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理由;(四)被拆遷房屋的證據保全公證書;(五)拆遷人提供的產權調換房屋、周轉用房權屬證明或者貨幣補償資金證明;(六)被拆遷人拒絕接收貨幣補償資金的,應當提交貨幣補償資金的監督使用證明;(七)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規定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三、如果強拆情況是違法的,那么可以通過以下的基本方法進行維權:(一)遇到強拆侵害應立刻報警。(二)在被強拆后應要求立案偵查,追究相關人的刑事責任。(三)在面臨恐嚇、壓迫以及對人身、財務等造成威脅的,應書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護。(四)在允許的條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為等復議。(五)訴訟目的主要是推動問題的解決,得到合理的拆遷補償。法律依據:《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四條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后,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本章規定強制執行。第四十二條實施行政強制執行,行政機關可以在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與當事人達成執行協議。執行協議可以約定分階段履行;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的,可以減免加處的罰款或者滯納金。執行協議應當履行。當事人不履行執行協議的,行政機關應當恢復強制執行。第四十三條行政機關不得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但是,情況緊急的除外。行政機關不得對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等方式迫使當事人履行相關行政決定。第四十四條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政府強制拆房子的,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法律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一般房屋拆遷的前提是房屋及其土地為了公共的利益征收了,房屋或者土地被征收的信息,被征收人可以向國土資源局和規劃部門提交信息公開申請書,查看房屋或土地被征收的相關情況;在房屋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遇到了威脅、毆打等暴力手段的,被拆遷人對保利行為掌握相關證據后,向公安報警;被拆遷人因暴力拆遷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的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如果是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一,保護好自身安全,沉著冷靜應對,不要盲目使用暴力抗拆,這有可能危及自己安全或者觸犯刑法,拆遷方就怕找不到理由抓你,被拆遷人一定不要自投羅網;
第二,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最好多報幾次,撥打報警電話時手機要錄音,不管警察來不來,有沒有用都要報警;
第三,選取安全位置對強拆現場進行攝影攝像取證,為后邊維權收集好證據,注意一定要錄到強拆指揮者的畫面;
第四,完成以上三項工作后,第一時間咨詢專業拆遷律師,尋求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提高征地拆遷補償。
行政公務人員是行政權的行使者,是法律的執行者,其行政行為應嚴格依法做出。一旦違法,其危害的后果比相對人的違法行為所導致的危害在程度和性質上更加嚴重。一是破壞了正常的行政秩序和社會規范,二是損壞了政府的公共形象,三是褻瀆了法律權威,四是破壞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一、遇到暴力強拆該怎么辦
被拆遷人在遇到房屋暴力強拆之前,一定要現場拍照、錄像進行取證。對有政府或部門負責人、工作人員在現場,或者有公務車輛在現場的及時取證。對于不能拍照、錄像取證的,可以向公安報警,要求公安協助調查取證以及申請財產人身保護,如果公安機關對于被拆遷人房屋強拆不作為,可以依法對其進行刑事訴訟。
在取得違法強拆的證據之后,應當及時啟動法律程序來維權,切莫因為長期信訪上訪活動而耽誤起訴期限。被強拆之后,被拆遷人可以依據《行政訴訟法》和《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在法定期限之內及時啟動行政訴訟及國家賠償程序,要求實施強拆的機關進行國家賠償。
二、關于國家賠償的相關法規是怎樣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四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二)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
(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一、老家的房屋被強拆了政府是否是違法的嗎
老家的房屋被政府強拆后,政府行為是不是違法,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沒有合法依據,違反法定程序強拆的,就是違法,被強拆方可主張國家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四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二)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
(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二、與土地征收補償標準不符怎么辦
首先,確定土地征收補償時,得先明白土地征收補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構成。
其次,對于以上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將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最后,按確定標準補償時得根據特別情況,比如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那么實踐中的做法是增加安置補助費。
但是,一般來說,低于土地征收補償標準的屬于損害被征收人的利益,可以積極采取以下措施維權:
1、找政府協調。通常上,發現對方確實有違反規定的,那么建議可以先采取協商的方式,確定雙方是否存在誤會,以便更節省雙方的時間跟精力。
2、找政府裁決。如果跟開發商、政府有關部門因此引起糾紛的,并且協商不下的,可以積極找政府裁決。
3、去法院起訴。一般去法院起訴時,提起訴訟的一方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比如提供當地的土地管理條例,對方確定的土地征收補償方案等。
律師分析:
政府強拆村民房屋違不違法關鍵在于是否簽訂了拆遷協議,或者就拆遷問題政府是否已經作出了生效裁決,如果已經簽訂了拆遷協議,或者政府已經作出了裁決且已生效,但被拆遷人拒不自行拆遷的,那么政府就可以組織強拆。如果沒有這些,政府就強拆當事人的房屋,那就涉嫌違法了。
政府強拆遷是有嚴格程序規定的,《行政強制法》明確規定了行政強制行為的法律程序,政府強拆必須嚴格遵守,否則,如果違反了《行政強制法》的程序規定,那么強拆行為也是違法的,也就是說,政府強拆行為既要實體合法,也要程序合法,即使已經簽訂了拆遷協議或者政府已作出了生效裁決,但仍然必須遵守《行政強制法》的程序規定,否則,強拆行為仍然是違法的。
公民在自己的房子里居住,實際上是法律或者政府都不能侵犯的一種權利,但是公民所居住的地點處于政府需要重新規劃或者建造又或者是房屋不符合規格的情況下,只要是經過法律程序被允許的強拆行為都是合法的,公民只能積極配合。如果沒有經過法律程序允許,任何的強拆行為都是違法的,政府也不例外。
政府也是要經過合法的程序才可以組織強拆的,如果不是符合法律程序的,例如沒有和當事人簽訂拆遷協議,那么是不可以強拆的,這時候強拆是違法的,但是如果經過法院的判決,允許強拆,那么這時候是合法的,如果法院不允許強拆,那么強拆也是違法的,拆遷是要符合規定才可以組織拆遷的。
行政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筑的,可以通知違章建筑的所有權人,在一定期限內進行自行拆遷,但是如果所有權人不拆遷的,行政機關就有權對其進行強制拆遷,可以經由行政執法機關實施強制拆遷的行為,但是如果被拆遷人認為行政機關的認定有誤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政府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一條也有規定,任何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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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談昭瑞
內容審核:李帥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