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房上戶口怎么辦2025,如果動遷強遷怎么辦,一、如果動遷強遷怎么辦1、面對動遷強遷,一般可以采取以下兩種辦法解決:(1)被征收人遭受非法強制拆遷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2)也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維護自己利益。2、法律依據:
一、如果動遷強遷怎么辦
1、面對動遷強遷,一般可以采取以下兩種辦法解決:
(1)被征收人遭受非法強制拆遷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2)也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維護自己利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第十二條
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二、戶籍遷移的具體流程如下: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6、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強制拆遷的方式有:
1、行政強拆,經區、縣房地局申請,由區、縣人民政府責成區、縣房地局和公安機關等有關機關部門實施的強拆;
2、司法強拆,由區、縣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請,由人民法院實施的強拆。
如果有合法的手續,只能被強遷,如果沒有合法的手續可以報警,按故意傷害定罪。
一、非法房屋強拆該如何維權
非法房屋強拆的維權方式有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兩種,其中的重點就是在于對強拆行為的認定。按照拆遷程序規定,是被拆遷人在公告期限內既沒有提出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又在一定期限內不搬遷的,拆遷部門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后,由法院實施強制拆遷。如在房屋強拆時不符合該程序,即可認定為非法強拆房屋。
二、公司強拆后征收的拆遷補償是否能取得拆遷補償金
可以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明確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因此,在合法的強拆程序中,人民法院裁定是否準予強制執行的基本前提是,拆遷方是否已經對被征收人給予了補償,如果補償沒有到位,人民法院根本不可能裁定準予強制執行。所以,即便房屋被強拆,被拆遷人還是能夠根據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獲得安置補償。
三、小型企業可以強拆舊房嗎?
強拆與企業類型無關。只要通過法律程序進行,司法強拆是法律允許的。除拆除違法建筑外,行政強制拆遷一般不按照行政強制法的規定實施,這可能是違法的。如遇強拆,最好提前與警方聯系,并請警方保護自己和家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做好拆遷權的長期準備。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法律分析:
首先應當知道強制拆遷是否是合法的。如果強拆方屬于非法的,那么,當事人首先應當冷靜,積極收集證據,到公安局報案,如果公安局不受理或者受理后冷處理,可以通過合法的途徑對公安機關提起行政復議。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分析:符合條件是可以。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國家建設征收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五條 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國家建設征收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分析:可以強拆的情況包括:在本市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強制拆遷是以補償決定為依據的。如果沒有補償決定,任何單位都不能采取強制拆遷。被征收人必須給予貨幣補償、產權交換住房和周轉住房。如果沒有貨幣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交易房屋和周轉房的位置和面積,就不能進行強拆。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法律分析:
首先應當知道強制拆遷是否是合法的。如果強拆方屬于非法的,那么,當事人首先應當冷靜,積極收集證據,到公安局報案,如果公安局不受理或者受理后冷處理,可以通過合法的途徑對公安機關提起行政復議。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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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拆遷戶強制被拆怎么辦,拆遷戶被強拆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褚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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