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不分給子女合法嗎2025,土地征收不分給子女合法嗎,相關法律規定,土地征收款不分給子女是否合法,主要取決于具體的法律關系和實際情況。一、如果父母仍然健在,土地征收款一般被視為父母的財產。在這種情況下,父母有權決定如何分配這筆款項,包
土地征收款不分給子女是否合法,主要取決于具體的法律關系和實際情況。
一、如果父母仍然健在,土地征收款一般被視為父母的財產。在這種情況下,父母有權決定如何分配這筆款項,包括是否分給子女。因此,如果父母選擇不分給子女,這通常是合法的。
二、如果父母已故,那么土地征收款可能構成遺產。在這種情況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子女作為法定繼承人,有權繼承父母的遺產。因此,如果土地征收款被認定為遺產且未按照法定繼承順序分配給子女,這可能構成違法行為。
三、此外,還需考慮土地征收款的具體性質。如果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等特定權益,可能還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例如,該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綜上所述,土地征收款不分給子女是否合法,需結合具體情況判斷。如有爭議或疑問,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以獲取更準確的法律意見。
法律分析:父母是沒有權利。因為,農村土地是集體所有不是個人的,需要經過村委會全體的決定才可以的。所以,個人沒有權利分土地,必須經過國家的有關機構批準才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的,不得改變村內各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權。
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由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發包。
法律分析:
如果是成年子女名下的征地款,從法律角度來說,當然是無權干涉了。如果是未成年子女當然是有權干涉的。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法律分析:如果是成年子女名下的征地款,從法律角度來說,當然是無權干涉了。如果是未成年子女當然是有權干涉的。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法律分析:
父母是沒有權利。因為,農村土地是集體所有不是個人的,需要經過村委會全體的決定才可以的。所以,個人沒有權利分土地,必須經過國家的有關機構批準才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的,不得改變村內各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權。
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由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發包。
農村出嫁的女兒,是否可以獲得土地補償,要看該女兒是否還是該村集體成員,如果還是該村集體成員,依法享有分配農村土地收益的權益,是可以獲得土地補償的。反之,則不能獲得補償。判定是否還是該村集體成員,一是看戶口是否還在該村集體,二是看該女是否盡村民的義務。土地補償費用是因農村集體土地被征用而給予的經濟補償,只有具有成員資格的人,才享有該收益的分配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土地征收、房屋拆遷,應當由當地的征收管理部門公告補償標準以及補償方式。要結合政策確定你女兒是否可以享受拆遷待遇。
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取得,應當以該成員是否在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生產、生活并依法登記常住戶口為基本判斷依據。
如果是在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生產、生活并依法登記常住戶口的人,應當認定具有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出嫁后戶口已遷出很難是認定還是本村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一、農村土地賠償怎么規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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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土地征收分配不公找哪個部門投訴,土地征收不給補償怎么辦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周杰
內容審核:楊建峰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