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漢縣最近拆遷補償標準2025,已到宣漢縣,明天上午九點在宣漢縣人民法院開庭。萬源律師 宣漢縣 宣漢離婚律師 宣漢縣法院 萬源專業律師,已到宣漢縣,明天上午九點在宣漢縣人民法院開庭。萬源律師 宣漢縣 宣漢離婚律師 宣漢縣法院 萬源專業律師
在宣漢縣人民法院辦理案子結束。宣漢 萬源律師 上熱門 萬源李顯詩律師
湖北省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律師。服務收費標準。一、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訴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一)一般刑事犯罪案件。1、偵查階段:1000~5000元/件;2、審查起訴階段:1000~5000元/件;3、一審階段:1000~10000元/件。(二)經濟類犯罪、共同犯罪案件。1、偵查階段:1000~10000元/件;2、審查起訴階段:1000~10000元/件;3、一審階段:1500~15000元/件。擔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訴案件代理人的,參照辦理刑事案件的標準執行。辦理涉及國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貪污賄賂犯罪以及其他重大復雜疑難案件,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托人協商增加收費數額,但最高不得超過本收費標準規定上限的5倍。二、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代理人,以及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代理人:(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600~8000元/件;(二)涉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600~8000元/件外,還應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計收費:爭議標的收費標準。100,000元以下免收。100,001元至1,000,000元1-5%。1,000,001元至5,000,000元0.5-3%。5,000,001元至10,000,000元0.3-2%。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0.2-1.5%。50,000,001元以上部分0.1-1%。三、擔任公民請求國家賠償案件的代理人。(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500—8000元/件;(二)涉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還應按民事訴訟案件中涉及財產關系案件的收費標準收費。四、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500—8000元/件。(二)涉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還應按民事訴訟案件中涉及財產關系案件的收費標準收費。五、上述各項收費標準,為訴訟案件一審的收費標準。未曾代理一審,直接代理二審、重審、再審或案件執行參照一審收費標準收取。曾經代理一審,再代理二審、重審、再審或案件執行的按一審標準50%收取。六、可風險代理的民事案件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于收費協議約定標的額的30%。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湖北省司法廳關于律師服務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不再實行政府定價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司法局:2018年4月27日,省物價局下發《關于印發 湖北省定價目錄 的通知》(鄂價法規[2018]46號),沒有將律師服務收費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納入定價項目。省司法廳經征求省物價局意見,確認我省律師服務收費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不再實行政府定價,實行市場調節價。為維護我省法律服務收費放開后的正常秩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律師服務收費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全面實行市場調節價。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提供法律服務的收費標準由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同委托人協商確定。二、各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律師執業管理辦法》、《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為委托人提供優質高效、價格合理的服務,嚴禁惡意低價、串通漲價、價格壟斷、價格欺詐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三、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會同物價管理部門加強對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監督管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紀律的,司法行政機關和物價管理部門根據各自職權,依法依規查處,切實維護我省法律服務市場秩序。四、2018年6月1日前的律師服務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行為適用《關于印發公證等專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鄂價工服[2016]57號)。2018年6月1日至12月1日前的律師服務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行為適用《關于印發 湖北省定價目錄 的通知》(鄂價法規[2018]46號)。五、《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湖北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修訂將由發文機關另行依法辦理。湖北省司法廳2018年11月27日
宣恩縣律師收費標準最新規定?
《湖北省司法廳關于律師服務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不再實行政府定價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司法局:2018年4月27日,省物價局下發《關于印發 湖北省定價目錄 的通知》(鄂價法規[2018]46號),沒有將律師服務收費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納入定價項目。省司法廳經征求省物價局意見,確認我省律師服務收費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不再實行政府定價,實行市場調節價。為維護我省法律服務收費放開后的正常秩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律師服務收費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全面實行市場調節價。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提供法律服務的收費標準由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同委托人協商確定。二、各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律師執業管理辦法》、《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為委托人提供優質高效、價格合理的服務,嚴禁惡意低價、串通漲價、價格壟斷、價格欺詐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三、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會同物價管理部門加強對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監督管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紀律的,司法行政機關和物價管理部門根據各自職權,依法依規查處,切實維護我省法律服務市場秩序。四、2018年6月1日前的律師服務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行為適用《關于印發公證等專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鄂價工服[2016]57號)。2018年6月1日至12月1日前的律師服務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行為適用《關于印發 湖北省定價目錄 的通知》(鄂價法規[2018]46號)。五、《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湖北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修訂將由發文機關另行依法辦理。湖北省司法廳2018年11月27日
宣恩縣律師收費明細?
《湖北省司法廳關于律師服務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不再實行政府定價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司法局:2018年4月27日,省物價局下發《關于印發 湖北省定價目錄 的通知》(鄂價法規[2018]46號),沒有將律師服務收費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納入定價項目。省司法廳經征求省物價局意見,確認我省律師服務收費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不再實行政府定價,實行市場調節價。為維護我省法律服務收費放開后的正常秩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律師服務收費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全面實行市場調節價。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提供法律服務的收費標準由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同委托人協商確定。二、各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律師執業管理辦法》、《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為委托人提供優質高效、價格合理的服務,嚴禁惡意低價、串通漲價、價格壟斷、價格欺詐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三、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會同物價管理部門加強對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監督管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紀律的,司法行政機關和物價管理部門根據各自職權,依法依規查處,切實維護我省法律服務市場秩序。四、2018年6月1日前的律師服務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行為適用《關于印發公證等專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鄂價工服[2016]57號)。2018年6月1日至12月1日前的律師服務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行為適用《關于印發 湖北省定價目錄 的通知》(鄂價法規[2018]46號)。五、《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湖北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修訂將由發文機關另行依法辦理。湖北省司法廳2018年11月27日
宣恩縣請律師收費標準是怎么樣的?
《湖北省司法廳關于律師服務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不再實行政府定價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司法局:2018年4月27日,省物價局下發《關于印發 湖北省定價目錄 的通知》(鄂價法規[2018]46號),沒有將律師服務收費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納入定價項目。省司法廳經征求省物價局意見,確認我省律師服務收費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不再實行政府定價,實行市場調節價。為維護我省法律服務收費放開后的正常秩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律師服務收費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全面實行市場調節價。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提供法律服務的收費標準由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同委托人協商確定。二、各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律師執業管理辦法》、《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為委托人提供優質高效、價格合理的服務,嚴禁惡意低價、串通漲價、價格壟斷、價格欺詐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三、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會同物價管理部門加強對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監督管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紀律的,司法行政機關和物價管理部門根據各自職權,依法依規查處,切實維護我省法律服務市場秩序。四、2018年6月1日前的律師服務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行為適用《關于印發公證等專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鄂價工服[2016]57號)。2018年6月1日至12月1日前的律師服務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行為適用《關于印發 湖北省定價目錄 的通知》(鄂價法規[2018]46號)。五、《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湖北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修訂將由發文機關另行依法辦理。湖北省司法廳2018年11月27日
桃山區律師咨詢收費標準?
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司法廳。關于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的通知。黑價聯〔2016〕23號。各市(地)、縣(市)物價局、司法局,省墾區、森工物價局、司法局:為維護基層法律服務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基層法律服務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2755號)和《黑龍江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黑價聯〔2016〕22號)有關規定,現將我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下列基層法律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一)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代理人,以及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的代理人;(二)擔任公民請求國家賠償案件的代理人。二、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標準。(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200—1000元;(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1.標的額10萬元及以下的,按標的額3%收費;2.標的額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按2%收費;3.標的額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的,按1%收費;4.標的額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按0.5%收費;5.標的額500萬元以上的,按0.2%收費。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在以上標的額比例范圍內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具體的收費標準,每件法律服務費最低收費額500元,最高收費額不得超過8萬元。三、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基層法律服務不得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四、代理疑難、復雜的法律事務,基層法律服務所可與委托人單獨簽訂委托服務協議,共同明確疑難、復雜法律事務的項目和內容,收費標準可由雙方在政府指導價基礎上協商確定。五、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執行至2020年6月30日。《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司法廳關于印發 黑龍江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的通知》(黑價聯〔2013〕1號)中有關黑龍江省基層法律服務政府指導價收費項目及標準同時廢止。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司法廳。2016年5月16日。
昆都侖區律師咨詢收費標準?
一、計時收費。(一)適用范圍:全部法律事務。(二)收費標準:100元-2000元/小時。二、計件收費。(一)適用范圍:一般適用于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二)收費標準:1、刑事案件收費標準。偵查階段:500元-5000元/件。起訴階段:500元-5000元/件。審判階段:1000元-20000元/件。刑事自訴案件代理或者公訴案件被害人代理,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按上述標準執行。2、代理民事、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收費1000元-5000元/件。3、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收費1000元-5000元/件。三、按標的額比例收費。(一)適用范圍:適用于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二)收費標準:按下列比例分段計算累計收取律師服務費;標的額收費標準。1萬元(含1萬元)以下1000元以下。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6%-5%。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含50萬元)5%-4%。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4%-3%。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3%-2%。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含1000萬元)2%-1%。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含5000萬元)1%-0.5%。5000萬元以上部分0.5%。四、上述收費標準,是代理各類訴訟案件一個審級的收費標準。未代理一審而代理二審的,按照一審標準收費;曾代理一審又代理二審的案件,二審應按一審標準減半收費;代理發回重審或再審的案件,按照一審標準收費。案情復雜疑難或者在當地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不包括風險代理案件),收費可高于規定標準,但最高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的三倍,五、協商收費。(一)適用范圍:各類非訴訟法律事務。(二)律師提供非訴除法律服務、解答法律咨詢、代寫法律文書和擔任法律顧問等采取協商收費方式,具體收費標準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六、代理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的,風險收費的最高不得超過三倍。
《湖北省司法廳關于律師服務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不再實行政府定價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司法局:2018年4月27日,省物價局下發《關于印發<湖北省定價目錄>的通知》(鄂價法規[2018]46號),沒有將律師服務收費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納入定價項目。省司法廳經征求省物價局意見,確認我省律師服務收費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不再實行政府定價,實行市場調節價。為維護我省法律服務收費放開后的正常秩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律師服務收費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全面實行市場調節價。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提供法律服務的收費標準由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同委托人協商確定。二、各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律師執業管理辦法》、《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為委托人提供優質高效、價格合理的服務,嚴禁惡意低價、串通漲價、價格壟斷、價格欺詐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三、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會同物價管理部門加強對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監督管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紀律的,司法行政機關和物價管理部門根據各自職權,依法依規查處,切實維護我省法律服務市場秩序。四、2018年6月1日前的律師服務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行為適用《關于印發公證等專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鄂價工服[2016]57號)。2018年6月1日至12月1日前的律師服務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行為適用《關于印發<湖北省定價目錄>的通知》(鄂價法規[2018]46號)。五、《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湖北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修訂將由發文機關另行依法辦理。湖北省司法廳2018年11月27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
《價格法》第三條
《湖北省司法廳關于律師服務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不再實行政府定價的通知》第1、2條
《湖北省司法廳關于律師服務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不再實行政府定價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司法局:2018年4月27日,省物價局下發《關于印發<湖北省定價目錄>的通知》(鄂價法規[2018]46號),沒有將律師服務收費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納入定價項目。省司法廳經征求省物價局意見,確認我省律師服務收費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不再實行政府定價,實行市場調節價。為維護我省法律服務收費放開后的正常秩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律師服務收費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全面實行市場調節價。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提供法律服務的收費標準由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同委托人協商確定。二、各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律師執業管理辦法》、《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為委托人提供優質高效、價格合理的服務,嚴禁惡意低價、串通漲價、價格壟斷、價格欺詐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三、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會同物價管理部門加強對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監督管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紀律的,司法行政機關和物價管理部門根據各自職權,依法依規查處,切實維護我省法律服務市場秩序。四、2018年6月1日前的律師服務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行為適用《關于印發公證等專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鄂價工服[2016]57號)。2018年6月1日至12月1日前的律師服務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行為適用《關于印發<湖北省定價目錄>的通知》(鄂價法規[2018]46號)。五、《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湖北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修訂將由發文機關另行依法辦理。湖北省司法廳2018年11月27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
《價格法》第三條
《湖北省司法廳關于律師服務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不再實行政府定價的通知》第1、2條
●宣漢縣最近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宣漢縣最近拆遷補償標準公示
●2021年宣漢拆遷工作
●2021年宣漢拆遷工作
●宣漢拆遷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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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漢還有哪些地方要拆
●宣漢還有哪些地方要拆
●宣漢拆縣設區
●宣漢縣最新規劃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宣漢縣最近拆遷補償標準公示,宣漢縣拆遷辦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周杰
內容審核:陳博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