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補償和什么有關2025,影響房屋拆遷和拆遷補償款的相關因素有哪些,影響房屋拆遷和拆遷補償款的相關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房屋本身的價值:這通常基于房屋的面積、結構、建筑材料、裝修情況等因素進行評估。房屋所在地的
影響房屋拆遷和拆遷補償款的相關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被征收房屋的價值
房屋本身的價值:這通常基于房屋的面積、結構、建筑材料、裝修情況等因素進行評估。
房屋所在地的價值:地段、周邊環境、配套設施等都會影響到房屋的價值。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和臨時安置費用
搬遷費用:包括物品搬運、運輸等費用。
臨時安置費用:在搬遷到新居住地之前,可能需要臨時住宿,這將產生一定的費用。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
如果房屋被用于商業或生產活動,那么拆遷將導致停產停業,從而產生經濟損失。這部分損失也應當在拆遷補償中予以考慮。
四、其他相關因素
房屋基地補償費、房屋補償費及裝修費:這些費用與房屋的具體情況和裝修水平有關。
拆房安置費和搬遷費:這些費用與拆遷過程中的具體安排和搬遷距離等因素有關。
困難補助和獎勵:針對一些特殊困難的被拆遷戶,政府可能會提供額外的困難補助。同時,為了鼓勵被拆遷戶積極配合拆遷工作,也可能會設立一定的獎勵機制。
房屋內各項家電移機補償:對于房屋內的家電設備,如空調、熱水器等,拆遷時需要進行移機,這部分費用也應當在補償中予以考慮。
非住宅房屋營運損失補償:對于非住宅房屋,如商鋪、辦公樓等,拆遷將導致營運損失,這部分損失也應當在拆遷補償中予以考慮。
綜上所述,影響房屋拆遷和拆遷補償款的相關因素包括被征收房屋的價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和臨時安置費用、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以及其他相關因素。這些因素都將影響到拆遷補償款的確定。在具體操作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綜合考慮,以確保拆遷補償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1、調查確認知情權。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2、征收決定起訴權。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老百姓可訴程序。
一、農村房屋拆除協議多久可以拿錢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后,房屋拆遷部門要按協議約定的期限支付拆遷補償款,支付補償款后才能拆遷的。
二、拆遷協議是否可以違約
1、與房屋拆遷有關行政許可撤銷或確認違法。房屋拆遷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許可,如果政府行政許可行為被撤銷或確認為違法,據此簽訂的《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的合法性就存在問題,當事人可依法請求確認《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無效。
2、房屋估價機構違法或估價不合理。房屋拆遷依托于房屋估價機構的估價行為,如果房屋估價機構不是依法選定的,或者房屋估價機構不依法進行估價,或者房屋估價結果顯失公平,當事人可依法請求變更或撤銷《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
3、協議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如果在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過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合同的情形,受損害方有權請求變更或者撤銷合同。
4、未成年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簽的協議。如果《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是由家庭中的成年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簽的,則可以追認該協議無效。
1、調查確認知情權。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2、征收決定起訴權。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老百姓可訴程序。
3、評估選擇權。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征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4、房屋補償方式選擇權。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5、補償方案及修改參與權。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6、房屋征收補償決定起訴權。
7、依法享有權。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在此老百姓不難看出,通俗講就是拿錢走人。
8、最后救濟權。
協議拆遷的前提就是拆遷機構與被拆遷戶之間訂立拆遷協議,所以拆遷協議是協議拆遷的基礎,合法的拆遷方式除了協議拆遷之外,還有合法的強制拆遷,即由行政機關決定的強制拆遷和人民法院判決的強制拆遷,其一般都是由行政執法機關和人民法院的執行機關實施的。
法律分析:1、房屋整體價值的補償;
2、被征收人搬家的費用;
3、臨時安置的費用;
4、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5、市縣人民政府制定了補助或建立辦法的還可以獲得補助與獎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法律分析:房屋拆遷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一、影響房屋拆遷補償的因素有哪些依據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影響房屋拆遷補償的因素是非常多的,包括周邊房屋的價值、房屋樓齡、面積、房屋的使用性質等。相關法律規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第十八條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第二十條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征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二、房屋拆遷要注意證據保全
1、對代管房屋的證據保全。代管人亦屬于被拆遷人,但由于代管人對被拆遷房屋沒有所有權、處分權、在所有權人不在的情況下,拆遷人應就被拆遷的房屋面積、建筑材料的構成、房屋的新舊程度等有關證據進行保全,如果代管人是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補償、安置協議必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并辦理證據保全。如果未就上述證據采取保全措施而拆遷,則為糾紛發生制造了溫床。
2、對被拆遷人已向法院起訴的房屋的證據保全。在房屋拆遷過程中,拆遷當事人對補償、安置等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如果拆遷人未給被拆遷人作了安置或提供周轉用房的,應當停止拆遷。如果給被拆遷人作了安置或提供了周轉用房的可以不停止拆遷。對此種情況是否施行證據保全,沒有法律規定,但筆者認為應對被拆遷人的房屋進行證據保全,以防止進行訴訟時缺少必要的證據。
3、對有產權糾紛的房屋的證據保全。拆除產權有糾紛的房屋,在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公布的規定期限內糾紛未解決的,由拆遷人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拆遷。拆遷前,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作勘察記錄,并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4、對設有抵押權的房屋的證據保全。對拆除設有抵押權的房屋實行產權調換的,應由抵押權人和抵押人重新簽訂抵押協議。如果雙方在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公布的規定期限內達不成協議的,由拆遷人按有產權糾紛的房屋實施拆遷,并進行相應的證據保全工作。
5、對租賃房屋的證據保全。拆除出租住宅房屋,應當實行產權調換,原租賃關系繼續保持,因拆遷而引起變動原租賃合同條款的,應當作相應修改。在審查租賃關系時應審查房產部門發放租賃許可證,對無證的不應予以保護。并應對原租賃合同,產權變更書,變更后的租賃合同等作必要的證據保全。依據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影響房屋拆遷補償的因素是非常多的,包括周邊房屋的價值、房屋樓齡、面積、房屋的使用性質等。
●房屋拆遷補償和什么有關系
●房屋拆遷與補償
●房屋拆遷補償款歸誰所有
●房屋拆遷補償給誰
●房屋拆遷補償的形式有下面幾種
●房屋拆遷補償按照什么算
●房屋拆遷補償款怎么分配的
●房屋拆遷補償包括什么
●房屋拆遷補償房子怎么計算
●房屋拆遷補償和賠償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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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朱思
內容審核:陳博揚律師